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询价方式选择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检验机构资质相关认定证书;检测范围涵盖承担食品监督抽检监测任务中相应的品种和抽检项目;参加询价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报价方式和限期时间
报价时各单位要填写附件1.《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和项目询价表》,复印纸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认定证书等资质相关证明材料,盖印章密封后于2025年4月25日前邮寄我局。此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再就价格问题另行协商,限期报价,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三、服务单位报价要求
(一)服务单位对本询价公告的具体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进行报价,即表示认可我局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将被记入不诚信检测机构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检验检测采购活动。
(二)报价内容必须包含食品检测费、购买样品费、盛装样品容器(袋)、检测机构抽验人员差旅费、报告邮寄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三)被确定为我县第三方检测机构后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必须由中标机构自行完成,如被举报核实视为违约,所有检测结果一律不予采用。
(四)各服务单位应对所报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报送虚假资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本年度检测资格。
(五)检测机构到企业开展检测必须严格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如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停止抽检任务,取消与该机构以后参与检测的资格。
(六)中标评判标准,对资质、服务需求和质量等要求都符合前提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询价原则,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最终检测机构,具体详见询价方案。
四、报价邮寄地址
单位: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股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县大街315号
联系人:肖能敏 电话:08703035306
附件: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购买服务项目的询价方案.docx
1.2025年盐津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和项目询价表.docx
3.2025年盐津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xlsx
2.2025年盐津县食品安全地抽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xlsx
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