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确保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盐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曝光本轮防火期内10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例:
案例一:2025年3月26日,盐井镇芭蕉村学堂社村民杨某凤地中焚烧杂草引发险情,经芭蕉村“两委”及时处置打灭。芭蕉村“两委”责令杨某凤在群众会上检讨发言并根据村规民约缴纳违约金1000元;林管员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全镇通报批评;驻片干部予以全镇通报批评;村党总支书记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发言。
案例二:2025年3月26日,落雁乡龙塘村长沟社王某虎违规野外焚烧杂草,适时被落雁乡人民政府巡查发现,按照《云南省消防条例》对王某虎处以200元罚款并进行批评教育。
案例三:2025年3月24日,普洱镇桐梓村烂泥社村民彭某明违规野外焚烧杂草,适时被桐梓村民委员会巡查发现,按照村规民约对彭某明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村规民约缴纳违约金100元。
案例四:2025年3月28日,滩头乡滩头村瓦店社村民张某翠违规野外焚烧杂草,适时被滩头村民委员会巡查发现,滩头村民委员会责令村民张某翠现场打灭,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案例五:2025年3月26日,庙坝镇高坎村逢春社村民左某兵违规野外焚烧秸秆,适时被高坎村民委员会巡查发现,责令村民左某兵现场打灭,并对其进行告诫教育。
案例六:2025年3月30日,兴隆乡凤凰村石坝子社村民马某琴在地头焚烧秸秆,适时被凤凰村民委员会巡查发现,责令村民马某琴现场打灭,并通过讲述森林火灾案例、以案说法开展了宣传教育。
案例七:2025年3月24日,柿子镇中坪村炭厂社村民李某选违规野外焚烧秸秆,适时被柿子镇人民政府巡查发现,责令村民李某选现场打灭,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案例八:2025年3月26日,豆沙镇石缸村乱山社村民陈某青违规野外焚烧秸秆引发险情,经村“两委”发现及时打灭。根据村规民约,对涉事村民陈某青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案例九:2025年3月25日,中和镇赵溪村干溪口社村民丁某明违规野外焚烧秸秆,适时被赵溪村民委员会巡查发现,责令村民丁某明现场打灭,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案例十:2025年3月27日,牛寨乡新华村大田社村民夏某春在大田杉树坝违规野外焚烧秸秆,适时被新华村民委员会巡查发现,责令村民夏某春现场打灭,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盐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