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庙坝镇人民政府按照《盐津县2024年乌鸡市场布局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第三批次完成店铺建设、验收2个,其中餐饮店1个、中转场1个,申请划拨店铺建设补助资金6万元。根据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预划拨资金店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2月5日,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
庙坝镇人民政府电话:0870-3031503
电子邮箱:yjmbzzf@126.com
附件:2024年庙坝镇店铺补助汇总表清单(第三批).xlsx
庙坝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