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拟订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措施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本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贯彻执行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办法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及职业技能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7.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国家、省、市政府奖励表彰制度。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制定全县劳务输出规划和劳务输出管理的相关政策、规章和制度;掌握劳动力的供需信息,协调省内外用工市场信息的开发和发布,调查、核实用工企业情况;与用工单位签订委托招工合同,为全县富余劳动力服务,协助用工企业完成招工、动员报名、测试、培训和护送安置工作;组织和承办劳动力交流事项,运用各种形式促进农村各类技术人才的交流,组织协调县、乡(镇)有关部门开展培训、业务指导和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做好输出务工人员的后续管理和跟踪问效工作,掌握务工人员流向、维权情况、收入情况,向他们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咨询,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劳资纠纷;负责全县农民工返乡人员、务工能人、老板创业工作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农村劳动力工作统计、监测和输出对象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政策调研,拟订全局工作制度、计划、总结及有关报告;负责综合文稿草拟、会议组织、信息、宣传、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档案、秘书事务及老干部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安排工作、目标任务的检查、考核和领导指示、会议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对外联络接待、生活福利、机关财务、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安全保卫、保密、基建和固定资产、人事档案管理;承担支部的党务和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精神文明、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财务、政务公开、保密、安全、政务管理等工作;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简报工作。
联系电话:0870-3033676。
联系地址: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花田社区12栋二楼。
(二)事业单位管理股。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优秀拔尖人才工作;负责县级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基层专家工作站申报及考核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县职称改革工作,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管理的政策规定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核发并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指导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各项工作;指导少数民族、非公有制经济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开发;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认定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备案、辞职、辞退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工作。
联系电话:0870-3033952。
联系地址: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花田社区12栋二楼。
(三)人力资源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标准和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管理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建立进入本县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指导全县人才合理流动;指导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工作;组织实施专业和技能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统筹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交流合作;指导、协调、督促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0-3197626。
联系地址: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花田社区12栋二楼。
(四)工资福利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制度;负责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标准工作;办理职务变动、工作调动和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确定新招录人员见习期和定级工资待遇;承担工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津贴、补贴政策;抓好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建立科学的分配激励机制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退休福利政策;审批办理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津贴;审批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承办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遗嘱补助和一次性抚恤。
联系电话:0870-3033951。
联系地址: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花田社区12栋二楼。
(五)社会保障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负责审定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规划、目标任务计划;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指导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承担工伤认定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及被征地农村养老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870-3033959。
联系地址: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花田社区12栋二楼。
(六)法制与社保基金监督股。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承担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复议工作;监督检查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870-3033950。
联系地址: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花田社区12栋二楼。
(七)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做好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和网上大厅监管工作及审批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的统一收件、办理、送达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本部门授权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解答群众、来访者或者申请者提出的问题,高效便民、服务群众;保管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及时准确提出行政受理意见;主动协调与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及其他部门的行政许可衔接工作;遵守本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规定,接受本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协调和管理;负责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
联系电话:0870-3033959。
联系地址: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花田社区12栋二楼。
(八)规划与信息股。负责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有关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发展全局的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发展全局工作人员使用电脑及网络信息系统的学习培训和指导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审批落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工作;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及上级交办、转办、督办等信访工作。
联系电话:0870-3033955。
联系地址: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花田社区12栋二楼。
(九)劳动保障监察股。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举报;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事宜,处置有关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劳动合同管理;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等职责。
联系电话:0870-3033979。
联系地址: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花田社区12栋二楼。
三、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一)盐津县社会保险中心。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参保人员参保登记;负责参保人员基数核定、缴费申报、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待遇发放、死亡人员丧葬抚育费发放;负责工伤保险参保、待遇发放等业务经办。
办公地点: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花田社区12栋二楼。
联系电话:0870-3033960。
(二)盐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小额担保创业贷款、公益性岗位开发及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及统计工作;负责就业创业证书办理;负责就业、失业率统计工作;负责行政工人、事业人员、企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征、收核定和待遇支付;负责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监管、技工院校的招生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称申报;负责培训机构在县境内开展培训的事前申报、核准和监管。
办公地点: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花田社区12栋二楼。
联系电话:0870-3033979。
(三)盐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核立案;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和开庭前准备工作,组织实施庭审,制作调解书和裁决书;对仲裁文书制作质量负责;负责对审理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程序、适用法律实体处理;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投诉和政策咨询,指导当事人合法仲裁知识。
办公地点: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花田社区12栋二楼。
联系电话:0870-3033981。
(四)盐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待遇领取核定及发放、死亡人员注销核定及丧葬补助发放;负责续保缴费人员建立个人缴费账户;负责整理、汇总台账信息;负责受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咨询、查询和举报工作;负责城乡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督促指导乡镇开展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等情况公示;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办理异地参保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办公地点: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花田社区12栋二楼。
联系电话:0870-3033961。
(五)盐津县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站。研究制定全县劳务输出规划和劳务输出管理的相关政策、规章和制度;掌握劳动力的供需信息,协调省内外用工市场信息的开发和发布,调查、核实用工企业情况;协助用工企业完成招工、动员报名、测试、培训和护送安置工作;组织和承办劳动力交流事项;促进农村各类技术人才的交流,组织协调县、乡(镇)有关部门开展培训、业务指导和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做好输出务工人员的后续管理和跟踪问效工作;掌握务工人员流向、维权情况、收入情况;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咨询;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劳资纠纷。
办公地点: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花田社区12栋二楼。
联系电话:0870-3033979。
(六)盐津县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企业招用人员的事前备案;负责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招录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档案托管;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负责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档案托管。
四、领导分工:
胡天游(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任 勇(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务服务(营商环境)、行政审批、安全生产、工龄认定、深化改革、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服务股、盐津县社会保险中心、盐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赛云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就业扶贫、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能力建设、农民工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才服务、项目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人力资源管理股、事业单位管理股、盐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盐津县人力资源市场、盐津县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站。
周绍波(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单位政工人事、工资福利、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议案提案、财务、挂钩村帮扶、疫情防控、爱国卫生、创文、创卫、志愿者服务、基层红会建设、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工资福利股。
胡先均(党组成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镕(副局长):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法制建设、社保基金监督、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综治维稳、信访、扫黑除恶、单位采购、招商引资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法制与社保基金监督股、规划与信息股、社会保障股、劳动保障监察股、盐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吴远江(社会保险中心主任):主持社会保险中心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顺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主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领导班子成员既有分工负责,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的关系为:周绍波—王镕—高顺平;任勇—赛云华—胡先均—吴远江。
五、办公地点:
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花田社区12栋二楼。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七、联系电话:
电话号码:0870-3033676。
负责人:胡天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