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规、方针政策以及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县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制度的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进行地方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
(三)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县外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四)审查全县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全县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按照县政府的决定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六)组织指导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对本局干部进行考核。
(七)承办盐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盐津县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统计法规股)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审查和审批部门统计调查方案;完成上级统计局下达的统计检查和案件查处任务;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及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综合股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核算、科技、社会发展统计调查和统计业务工作,全面、完整、系统、有效地反映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全貌,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测,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
(三)农业股
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企业、城乡住户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预测、分析、研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指导乡镇及涉农部门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基层农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全县农产量抽样调查、畜牧业抽样调查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及劳动力变动抽样调查。
(四)经贸股
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能源、交通运输邮电、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旅游业、劳动工资、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调查统计数据;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负责全县旅游业统计调查、个体私营企业统计调查、非公有制发展状况调查;参与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分析;组织指导各相关企业做好统计基础工作。
三、领导分工
王 梅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统计局全面工作。分管综合股。
李德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农业股、地方统计调查队。负责抓好机关财务、人事人才、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劳动工资、农业统计、粮食首长负责制、人口变动调查、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劳动力调查、统计基层基础、社会经济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工作。联系驻村工作队。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毕婷婷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经贸股、普查中心。负责抓好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含统计法治)、统计政务服务、统计信息化建设、“双创”、档案、保密,抓好工业、能源、商贸、服务业、建筑业等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城乡属性划分,统计分析、深化统计改革等工作。联系机关工青妇。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彭 庆 副局长
按照组织安排,担任盐井镇椒子村驻村指挥长。负责抓好驻村相关工作。
涉及人事、项目、采购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由办公室提出,交党组扩大会集体研究决策。
四、办公地址
盐津县黄葛槽政通路政府综合楼6楼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0
联系电话:0870-6632156
传真:0870-6632156
负责人: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