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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 日期: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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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盐津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共盐津县委办公室 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津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办字〔2019〕21号)精神,设立盐津县应急管理局,为盐津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

职能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全县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维护管理。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盐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盐津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内设科室

根据上述职责,盐津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设6个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件收发、会务、机关档案、财务、公务接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委办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实施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负责部门预决算、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

(二)综合协调股。承担县安委办日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县安委办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应急协调联运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拟订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县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教育训练工作,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协助管理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建立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应急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情况。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全县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维护管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并督促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协调指导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四)安全监管股。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品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监督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监督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局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有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五)执法督查股。承担非煤矿山、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六)政治工作室。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资质审核、备案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青妇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三、领导分工

李显军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自然灾害委员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全盘工作。负责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组织有关机关和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代雨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财务、保密、信访、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信用体系建设、乡村振兴、创卫、环保、人大、政协、统战等方面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股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监管。

张朝铜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安全生产执法等方面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执法督查股、综合协调股。

李国伟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县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三个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应急指挥、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工作、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衔接民兵、武警、消防等参与安全生产救援工作等方面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应急指挥中心。

陈瑜  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室主任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扫黑除恶、退休人员管理、人事、编制、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行政审批、放管服、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妇联、中介机构资质审核备案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政治工作室。

李诗云  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禁毒等方面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监管股危险化学品监管。

葛祖润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中和镇天宁村驻村工作队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

盐津县黄葛槽津民路36号。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0

联系电话:0870-3033033

负责人:李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