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津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昭办通〔2019〕16号)和《中共盐津县委办公室盐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津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办通〔2019〕17号)精神,经报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县水库管理局职责机构编制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
(二)负责县域内水库枢纽建筑、灌区渠道、坝塘及配套管网设施设备等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负责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度汛、维修和除险加固等工程项目计划的编制、审核、由报等工作;负责编制并执行水库等水利工程的管理规则、操作规程、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参与建设用地的规划、勘验和报批;按照概算控制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建设管理情况;参与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预防与调查处理;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及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负责水库管理区域内水资源、水域、生态环境、水利工程及其设施等安全检查、保护、巡查、监测工作;协助县有关职能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在水库区域内的执法、移民安置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负责水库管理区域内水文观测、监视、监控等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管理和水库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相关观测及技术资料收集、整编、汇总、分析及归档工作。
(四)归口县水务局管理,接受县水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协助局领导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对各股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对局务会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督办和检查;承办文秘、文电、政策调研、政务信息、保密、文书档案、信访、法制、接待、综合治理、意识形态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党的建设、制度建设、宣传思想和群团工作。
(二)财务人事股。负责执行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监督和管理单位的财务活动、人事变动,保证单位资金、财产安全;负责单位的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管理成本核算、债权、债务、报表编制、流动资金、财务印签章、财务档案资料等管理工作;负责单位机构编制、预算、内部审计、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考勤、入职、转正、离职、退休劳动合同的签订、人事信息统计等手续,建立完善职工资料、档案、培训和文化建设。
(三)工程建安管理股。负责水库、坝塘(国有)及配套管网设施设备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工程建设年度计划;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承担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管理、资金控制、工程审计、竣工验收、工程类合同管理、工程移交、除险加固、维修养护等工作:负责水库、坝塘(国有)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质量进度,组织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配合设计单位完成实物指标调查及实物指标分解细化工作;配合乡镇对移民搬迁补偿费、补助费进行核算、移民安置、后扶项目申报实施,核准移民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联系设计、监理、检测、跟踪审计、移民监督评估、施工单位等参建服务部门推动项目建设工作。
(四)运行管理服务股。负责水库、坝塘(国有)安全巡查、稳定观测,编制并执行水库调度方案,执行水库度汛方案、设施设备日常养护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开展库区综合执法、水源地保护、普法教育等工作;负责水库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三、领导分工
谭纪龙 县水库管理局局长
主持管理局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工作、档案考核。
分管局综合股
熊明奎 县水库管理局副局长
协助局长开展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法制宣传、库区环保、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信访维稳、库区安全生产、旅游开发、群团工作、爱国卫生、疫情防控、协助欧平开展征地拆迁等工作。
分管运行管理服务股
罗 端 县水库管理局副局长
协助局长开展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环保水保、工会等工作。
分管工程建安管理股
欧 平 县水库管理局副局长
协助局长开展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熊明奎副局长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分管财务、人事、固定资产投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应急管理、贷款事务等工作。
分管财务人事股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
盐津县落雁乡龙塘村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1
联系电话:0870-6630200
负责人:谭纪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