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
(二)负责县域内水库枢纽建筑、灌区渠道、坝塘及配套管网设施设备等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负责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度汛、维修和除险加固等工程项目计划的编制、审核、由报等工作;负责编制并执行水库等水利工程的管理规则、操作规程、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参与建设用地的规划、勘验和报批;按照概算控制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建设管理情况;参与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预防与调查处理;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及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负责水库管理区域内水资源、水域、生态环境、水利工程及其设施等安全检查、保护、巡查、监测工作;协助县有关职能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在水库区域内的执法、移民安置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负责水库管理区域内水文观测、监视、监控等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管理和水库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相关观测及技术资料收集、整编、汇总、分析及归档工作。
(四)归口县水务局管理,接受县水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协助局领导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对各股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对局务会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督办和检查;承办文秘、文电、政策调研、政务信息、保密、文书档案、信访、法制、接待、综合治理、意识形态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党的建设、制度建设、宣传思想和群团工作。
(二)财务人事股。负责执行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监督和管理单位的财务活动、人事变动,保证单位资金、财产安全;负责单位的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管理成本核算、债权、债务、报表编制、流动资金、财务印签章、财务档案资料等管理工作;负责单位机构编制、预算、内部审计、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考勤、入职、转正、离职、退休劳动合同的签订、人事信息统计等手续,建立完善职工资料、档案、培训和文化建设。
(三)工程建安管理股。负责水库、坝塘(国有)及配套管网设施设备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工程建设年度计划;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承担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管理、资金控制、工程审计、竣工验收、工程类合同管理、工程移交、除险加固、维修养护等工作:负责水库、坝塘(国有)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质量进度,组织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配合设计单位完成实物指标调查及实物指标分解细化工作;配合乡镇对移民搬迁补偿费、补助费进行核算、移民安置、后扶项目申报实施,核准移民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联系设计、监理、检测、跟踪审计、移民监督评估、施工单位等参建服务部门推动项目建设工作。
(四)运行管理服务股。负责水库、坝塘(国有)安全巡查、稳定观测,编制并执行水库调度方案,执行水库度汛方案、设施设备日常养护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开展库区综合执法、水源地保护、普法教育等工作;负责水库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三、领导分工
王懿 县水库管理局局长
主持管理局全面工作。
熊明奎 县水库管理局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工青妇、信息宣传和公开、信访维稳、法治建设、乡村振兴、网络安全、保密、扫黑除恶、创文创卫、机关内务、审计巡察整改、提案办理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综合股,负责流三江水库和石厂湾水库。
罗 端 县水库管理局副局长
负责资产及财务、项目前期工作、要素保障、投融资及水价改革、水利统计、防汛抗旱、水情观测调度、水库除险加固、环保水保、旅游开发、水库(坝塘、灌区)防洪、维护保养及信息化建设、库区安全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财务和运行管理服务股,负责清凉山水库。
欧 平 县水库管理局副局长
负责干部人事、招聘录用、合同档案、绩效考核、考勤管理、人才培训、征地移民及移民验收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人事和征地移民,负责四坪山水库和木怀塘水库,联系盐津县城乡供水发展有限公司。
唐晓波 县水库管理局副局长
负责工程招投标管理、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保障、营商环境提升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工程建安管理股,负责三龙滩水库、板厂沟水库、普洱灌区和兴隆灌区。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
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政通路101号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0
联系电话:0870-6630200
负责人:王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