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盐津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 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内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 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 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药品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落实省制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及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导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指导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服务工作,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级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二)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三)推进盐津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指导盐津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盐津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盐津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 与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盐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 与盐津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盐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及保障老年人健康福利等老年健康工作。盐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 与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盐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盐津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盐津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盐津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 与盐津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盐津县卫生健康局、盐津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股室及下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运转,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考评、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关事务、督查督办、殡葬改革、机关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拟订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投诉件分发办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委办。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整改、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文化宣传、新闻信息发布、舆情监测、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文明单位创建、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工作,协助开展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科教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绩效工资分配、队伍建设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医师资格考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东西部协作,组织开展岗位培训、继续医学教育、表彰奖励等工作。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聘录用等人才引进工作。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财务信息股。负责统筹卫生健康事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管理大型医用装备配置。承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会计核算、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指导、培训、监督等工作。拟订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贯彻执行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普法等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工作,麻精药品使用监管。牵头组织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医共体建设工作。承担公共场所、医疗卫生等监督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大健康产业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与食品安全监测股。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开展食品安全跟踪评价、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拟订艾滋病防治规划、计划,配合做好禁毒工作,组织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考核评估艾滋病防治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基层卫生健康和妇幼健康股。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承担村医管理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医政药政与中医药发展股。负责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患纠纷、药事管理、医疗保障、平安医院建设、中医药发展、中医诊所备案、医师定期考核、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组织实施二级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考核、等级评审、重点专科建设。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无偿献血、征兵、残联等工作。贯彻落实药品价格政策。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托育机构备案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宣传科教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生物安全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对外交流合作、健康科学普及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负责工会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卫生应急办。承担全县卫生应急、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县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承担组织各级派遣的卫生应急任务。负责反恐怖、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社管综控、信访维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爱卫办。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做好国家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健康县城、省级慢性病示范区、健康盐津行动和美丽乡村等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分工
王 敏 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中共盐津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盐津县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联系县人民医院
段春兰 工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舆情、统战民宗、文明单位创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综合考评、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关事务、殡葬改革、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负责爱国卫生、健康盐津行动、健康县城建设、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文明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工委办、办公室、爱卫办。
联系盐井镇卫生院、豆沙中心卫生院、庙坝中心卫生院、柿子镇卫生院、晟天医院、三六医院。
林 洪 工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负责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医共体建设、河长制,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普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大健康产业、营商环境改善、信用体系建设、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医师资格考试、东西部协作、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负责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负责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医政医管、药政、医疗保障、平安医院建设、行业纠风、医患纠纷、中医药发展、无偿献血、征兵、残联;负责财务和统计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人事科教股、乡村振兴办、医政药政与中医药发展股、规划财务信息股(财务和统计)。
联系卫生监督所、县中医医院、牛寨中心卫生院、兴隆乡卫生院、落雁乡卫生院、仁康医院。
袁 征 副局长、预防与控制局专职局长、(兼)防治艾滋病局局长
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卫生健康事业规划和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大型医用装备配置、信息化建设,负责基层卫生健康和妇幼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监测评估、控烟等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基层卫生健康和妇幼健康股、规划财务信息股(规划和信息)、疾病预防控制与食品安全监测股。
联系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普洱镇中心卫生院、滩头乡卫生院、中和镇卫生院、普耳渡医院、普洱新区医院、安康医院、康健医院。
张 鹏 副局长(挂职)
负责宣传科教(含健康宣教、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实验室生物安全、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助袁征同志抓好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监测评估、控烟等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宣传科教股。
周喜宗 副局长(挂职)、县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
协助局长抓好医共体建设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柳明 工委委员、党组成员、防艾中心主任
负责禁毒、艾滋病防治,负责卫生应急、反恐怖、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社管综控、信访维稳,负责老干部、人口监测预警和家庭发展、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流动人口管理、医养结合、老龄健康等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防艾中心工作,分管卫生应急办、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联系沙坪医院、新城精神病医院、恒康医院、智和医院、仁爱医院、黄葛槽新区医院。
冉 刚 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
主持疾控中心全面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罗洪斌 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协助林洪同志开展督查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何万能 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林洪同志开展督查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分管联系单位的领导,要切实抓好分管联系单位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社管综治、信访维稳、爱国卫生、医疗服务质量等各方面的工作。
局领导班子成员既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协作关系为:段春兰——林洪,袁征——黄柳明,张鹏——罗洪斌,冉刚——周喜宗。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办公地点
盐津县盐井镇黄葛槽新区文远路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000
联系电话:0870-6631985
负责人: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