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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盐津县税务局

  • 日期: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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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察督办等工作。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

法制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税政一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进出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

税政二股。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收入核算股。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

纳税服务股。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征收管理股。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

财务管理股。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预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股。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

风险管理股。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风险应对、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负责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负责第三方涉税信息的获取和应用及税收风险的扎口管理。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统筹和指导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巡察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

党委纪检组。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完成盐津县税务局交办的其他税费征收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盐津县政务大厅一楼。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组织、协调本单位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完成盐津县税务局交办的其他税费管理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盐井镇黄葛槽新区。

盐井税务分局:承担管辖区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盐井镇黄葛槽新区。

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安全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所辖范围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所辖范围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和盐津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和盐津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 办公地址: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黄葛槽新区津民路90号

(十五)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十六)联系电话:0870-6631506;0870-6631011

             负责人:林仲彬,国家税务总局盐津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