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盐津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盐津县行政审批局、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开展政府采购和出让服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制定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的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依规承接县直相关部门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的集中许可事项,并按照“一颗印章管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工作。
(四)负责电子政务管理和推广应用,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中介超市、“-部手机办事通”等政务网络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
(五)负责县本级实体政务服务办事大厅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对入驻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的县直部门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置窗口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考核评价机制,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办事大厅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六)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政府采购和出让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举报并按职责转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七)负责指导各乡(镇)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八)负责行政审批过程中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察等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审管分离的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和“审管分离”的原则,行政审批局对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审批,并对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履行法定监管义务,承担法定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缺位;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负责对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审批标准,列清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流程等内容,为行政审批局提供审批依据并监督审批行为;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的审批事项涉及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以及需要通过招投标拍卖、需要有关部门联合会审等审批特别程序由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局积极配合;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对监管、执法中发现涉及审批的问题及时告知行政审批局。主动为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职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并协同行政审批局做好与上级对口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的业务对接工作;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事关公共利益的重要事项,行政审批局负责牵头组织行政主管部门一并开展并联审查。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办文办会、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组党建、党务、意识形态、党党风廉政建设设、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政策法规、财务、统计、档案、信息、信访、印鉴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规定制定;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各类考核、民主评议、职称评审、福利管理、任免调动手续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负责执行上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办法及相关制度。指导、协调、督促县级部门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设立、办理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相关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三)效能建设和监督股。拟订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服务中心规范运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考评,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监督、考核工作;规范政务中心窗口设置和工作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政府采购和出让服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政府采购和出让服务的制度、办法、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管理。
(四)网络技术股。负责电子政务管理和推广应用,研究拟订县级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及公共应用平台的建设管理;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互用;负责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含政务服务平台)推广运用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含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一部手机办事通”APP 和“互联网+监督”的网络接入、设备匹配、数据衔接、视频监控、信息安全等网络信息技术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入驻部门工作人员信息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页)建设和信息采编、审核公开、统计、上报等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
(一)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承担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土地出让、矿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司法机关罚没财产处置等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提供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制定本级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行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设施相关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盐津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加挂盐津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盐津县中介超市综合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行政审批流程、工作规则服务规范和管理办法以及县审批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报件咨询、接件、录入分办、初步审查、受理审批、查询反馈和跟踪监督,推动实施审批事项授权办理、重点项目并联审批、企业重大项目代办和三级联动审批;负责全县投资项目审批系统和网络审批平台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推行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查、受理、审批和监督;负责对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员管理、业务培训、监督考核和保障服务;负责指导乡镇开展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建立协调沟通和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负责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盐津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跟踪全县各单位电子政务系统的运行情况,对故障和异常情况进行排除协调处理。负责协调办理全县各部门电子印章。
(四)盐津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主要职责:承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县级采购项目代理业务,受采购人委托完成其他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国有产权出让(转让)等代理业务;提供政府采购与出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
四、领导分工
(一)刘安国 局党组书记。
主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全面工作。
负责局机关党建、党党风廉政建设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联系兴隆乡、滩头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张宇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单位干部人事、政务服务大厅管理、信息网络管理、乡村振兴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效能建设和监督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驻村工作队。
联系盐井镇、豆沙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三)谭 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党建、党党风廉政建设设、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关事务、机关财务、信用体系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介超市服务、“放管服”改革、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
联系普洱镇、中和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四)钱宗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营商环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扫黑除恶、依法治县、综治维稳、信访、民族团结、平安单位建设、安全生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疫情防控、创文创卫、工青妇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股、受理服务股、交易服务股)、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采购股)、局机关工会、青年、妇委会、女工委。
联系庙坝镇、牛寨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五、办公地址
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文远路11号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0
联系电话:0870-6636202
<span style="font-family:"font-size:21px;font-size:24px;">负责人:刘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