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工作。
(二)拟订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长期规划,提出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拟订中央、省、市、县下达的各类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负责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与项目的上报审核、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检查验收。
(四)做好社会帮扶,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协调服务好中央机关、省、市直机关在我县的定点帮扶工作,承担与县内、县外帮扶我县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
(五)负责联络协调市、县领导挂点帮扶及其他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村振兴有效衔接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大事项。
(六)统筹、协调金融帮扶工作。负责乡村振兴企业的资格审核、引进和乡村振兴考核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开展脱贫出列村(社区)产业帮扶、扶志扶智帮扶和集体经济建设等工作。
(七)组织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干部培训。
(八)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九)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推进乡村振兴的数据统计、防返贫监测平台、动态分析、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工作。
(十)承担盐津县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盐津县乡村振兴局设 5 个内设机构。分别:综合股、项目股、信贷股、数据中心、社会帮扶股,有行政编制11个;盐津县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事业编制 20 个。
三、领导班子分工
盐津县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联系工作分工如下:
陈义宽(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盐津县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罗 凯(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抓好财务管理、审计、挂钩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等工作。分管社会帮扶股、扶贫开发投资公司。联系驻村帮扶、万企兴万村、社会组织、电商帮扶等工作。联系柿子镇、兴隆乡,负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何锡元(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抓好项目库管理、扶贫资产管理、示范创建、乡村建设、产业帮扶、易迁后扶、工程招投标、东西部协作等工作。分管项目股。联系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村集体经济等行业帮扶工作。联系普洱镇、中和镇,负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燕学(党组成员、副局长):被抽到盐津县水田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唐万洪(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协助书记、局长抓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防贫保险、脱贫增收行动、考核评估、督查、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等工作。分管防返贫监测数据中心。联系住房安全(含易地搬迁动态监测)、饮水安全、健康帮扶、就业帮扶、教育帮扶、社会保障(含民政兜底、养老保险、残疾人数据比对)等工作,联系庙坝镇、豆沙镇,负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 梅(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协助书记、局长抓好综合调度、小额信贷、富民贷、产业贷,招商引资,政策法规,机关文电、文秘、会务、信息宣传、信访、保密、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政府采购、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分管综合股、小额信贷股。联系乡村治理、金融帮扶、电力、广播电视、宽带网络等行业帮扶工作。联系盐井镇、落雁乡,负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方 宇(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协助书记、局长抓好东西部协作工作,负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蔡奎堂(党组成员):协助书记、局长抓好人事、人才、工会、青年、妇女、老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文明创建等工作。联系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支部建设等工作。联系牛寨乡,负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 君(党组成员):协助书记、局长抓好东西部协作、督查考评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做好分管和联系工作,形成既有分工负责,又有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分工协助AB关系为:罗凯—唐万洪、罗凯—杨梅—蔡奎堂、何锡元—方宇—吴君。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
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政府综合楼五楼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0
联系电话:0870-6636606
负责人:陈义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