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将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三)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除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外的所有职责划入县司法局。
(四)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信访工作职责划入县信访局。
(五)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电子政务管理职责划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六)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招商引资职责划入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七)将内设机构信息督办股分设为信息股、督查室两个股室。
(八)加挂盐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九)中共盐津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承担中共盐津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将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的全县机关资产、运行经费管理、服务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行政职能划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十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归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
二、内设机构
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综合股、文秘股、机要文书股、督查室、财务室、总值班室、政务公开股、信息股、政策法规股、外事股。
三、领导分工
李 静 党组成员、副主任(主持政府办工作)
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完成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 署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综合文秘、保密、档案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文秘股、机要文书股。
刘世仙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人事、考核、扫黑除恶、后勤保障、采购、妇联、工会、共青团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综合股,联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唐华鸿 副主任
接待处理对应的群众来信来访。负责督查、督办、议案、提案、值班值守、财会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督查室、财务室、总值班室。
陶 俊 副主任
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含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市长信箱、县长信箱、热线监督、政策法规、外事、乡村振兴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政务公开股、信息股、外事股、政策法规股。
陶薛臣 督查专员
负责挂钩扶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驻村扶贫工作队。
赵庆春 督查专员
具体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人事、考核、扫黑除恶工作,协助开展督查、督办、议案、提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昌桥 督查专员
具体负责值班值守、创文、创卫工作,协助开展督查、督办、议案、提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
盐津县黄桷槽新区政通路14号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0
联系电话:0870-6631608
传真:0870-6631611
负责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