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滩头乡人民政府

  • 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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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滩头乡

盐津县滩头乡人民政府各党政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及“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承担全乡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全乡基层党组织建设具体工作,研究提出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意见和建议,承担全乡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内关怀帮扶、党内表彰等日常工作,做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监督和服务具体工作,做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做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做好乡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等职责。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疫病防控等职责。

(五)扶贫开发办公室。拟订全乡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乡扶贫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监督检查扶贫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全乡有关扶贫工作的数据统计、录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指导督促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滩头乡人民政府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统计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乡村文化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乡村旅游、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三)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园林绿化、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城镇公用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五)扶贫工作站。承办扶贫政策措施的宣传、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调整、扶贫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等服务性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致贫原因,帮助贫困村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引导贫困村、贫困户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

    (六)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惠民政策)资金收支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管,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宣传;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违反财经纪律的查处工作;建立健全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和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机制;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账乡监”等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效益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