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普洱镇人民政府内设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及“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承担全镇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全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具体工作,研究提出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意见和建议,承担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内关怀帮扶、党内表彰等日常工作,做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监督和服务具体工作,做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做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做好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等职责。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疫病防控等职责。
(五)扶贫开发办公室。拟订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乡扶贫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监督检查扶贫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有关扶贫工作的数据统计、录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指导督促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 普洱镇人民政府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统计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乡村文化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乡村旅游、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三)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园林绿化、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城镇公用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五)扶贫工作站。承办扶贫政策措施的宣传、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调整、扶贫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等服务性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致贫原因,帮助贫困村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引导贫困村、贫困户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
(六)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惠民政策)资金收支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管,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宣传;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违反财经纪律的查处工作;建立健全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和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机制;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账乡监”等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效益监管。
三、领导分工
李永凡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挂钩联系箭坝村。
钟世平 政府副镇长
协助镇长负责发改、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红十字会、政务服务和信息公开、统计、机关财政税务、竹产业、政府采购等工作;
分管财政所、民政所、劳保所、统计站、竹产业办;
对口联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红十字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县农业银行、县农村信用联社、县竹产业办;
挂钩联系正沟村。
毛富聪 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协助镇长负责社会稳定、行政执法、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联系政法工作;
对口联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
挂钩联系小河社区。
申 龙 政府副镇长
协助镇长负责国土、城建、城镇综合执法工作、市场监管、卫生、医保、环卫、气象、地震、防灾减灾、一事一议等工作;
负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分管城建所、镇综合执法分局(兼任普洱镇综合执法分局分局长)、合管办、疫情防控办公室;
联系自然资源管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
对口联系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县供销社、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挂钩联系黄坪村。
徐志明 政府副镇长
协助镇长负责农业、林业、水务、工程招标、项目管理、环保、人居环境卫生、蔬菜产业等工作;
分管农综站、林业站、水务站、环保所、人居办;
对口联系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县人居办;
挂钩联系小洞村。
胡 鑫 副镇长(挂职)
协助镇长负责教育、工信、邮电、通讯、科协、文化旅游等工作;
分管文化站,联系邮电所;
对口联系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和商务科技局、县邮政分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文化旅游局;
挂钩联系大河社区。
余 倩 副镇长(挂职)
协助镇长负责残联、计生等工作,协助杨杰道同志负责党政办和宣传工作;
分管残联、计生办;
对口联系县残联、县计生协会;
挂钩联系跳桥社区。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 , 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
盐津县普洱镇镇小河社区中街63号。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8
联系电话:0870-3031208
传 真:0870-3031208
负 责 人:李永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