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盐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盐津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贯彻执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烈士陵园管理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工作;
(五)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负责落实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二、机构设置
盐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办公室、优抚安置股2个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盐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领导分工
杨安仙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陈 兵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退役军人及相关优抚对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抚恤优待、来信来访、综治维稳、解难帮困、信息采集、动态管理、走访慰问、褒扬纪念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任务。分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优抚安置股。
谢永兵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作风建设、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文秘、档案、保密、统战、后勤、人事、财务、审计、采购、资产管理、项目建设、作风建设、依法行政、精神文明、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督查督办、政务服务、“创文创卫”、信息化建设、网格化建设、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任务。分管综合办公室。
王兴亮 党组成员
负责退役军人及相关优抚对象的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工作,乡村振兴、工青妇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任务。分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洪云伟 党组成员、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挂钩村指挥部日常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任务。分管驻村工作队。
四、办公地址
盐津县黄葛槽文远路17号(县民政局二楼)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0-3031691
负责人:杨安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