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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镇人民政府

  • 日期: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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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盐津县中和镇人民政府

一、内设机构

中和镇人民政府内设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工会、共青团日常工作及“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承担全镇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全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具体工作,研究提出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意见和建议,承担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内关怀帮扶、党内表彰等日常工作,做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监督和服务具体工作,做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做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做好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等职责。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疫病防控等职责。

(五)扶贫开发办公室。拟订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乡扶贫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监督检查扶贫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有关扶贫工作的数据统计、录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指导督促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中和镇人民政府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统计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乡村文化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乡村旅游、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三)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园林绿化、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城镇公用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五)扶贫工作站。承办扶贫政策措施的宣传、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调整、扶贫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等服务性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致贫原因,帮助贫困村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引导贫困村、贫困户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

(六)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惠民政策)资金收支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管,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宣传;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违反财经纪律的查处工作;建立健全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和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机制;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账乡监”等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效益监管。

三、领导分工

郎  涛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挂钩联系大浩村。

宋学云  政府副镇长

负责自然资源、农业产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营商环境。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环保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党政综合办、农综站、自然资源所、为民服务大厅、应急办。

挂钩联系中堡村。

挂钩联系大浩村。

王  傑  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负责扫黑除恶、社会治安、消防、救援、道路交通安全。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环保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消防中队、消防工作站。

联系水麻高速公路管理处。

挂钩联系赵溪村。

曹原华  政府副镇长

负责机关效能、“两违”整治、财政、金融、税务、水利、人力资源开发、民政、残联、防震减灾、卫生健康。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环保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财政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保所、民政所、残联办、医保办、计生协会、水务站。

联系镇卫生院、信用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盐津县中和支局、盐津县中和中心敬老院。

挂钩联系核桃村。

李  沛  政府副镇长

负责城建、交通、工信、招商引资、教育体育、人居环境、共青团。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环保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人居办、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城建所、公路管理所。

联系中心校、中和中学、艾田中学。

挂钩联系清河社区。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 , 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

 盐津县中和镇清河社区街子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657500   

 联系电话:0870-3031228

 传 真:0870-3031228

 负 责 人:郎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