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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 日期: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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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盐津县农业农村局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

盐津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稳步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定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级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县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行政审批项目,以盐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

9个股室机关办公室  农办秘书股  乡村振兴办  农业产业化股  农业安全监管股  种植业管理股  养殖业管理股  政工人事股  计划财务股

12个站所:盐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盐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盐津县种子管理站  盐津县植保植检站  盐津县渔业渔政管理站  盐津县畜牧兽医站  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盐津县分校  盐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盐津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盐津县动植物叫他检疫站  盐津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盐津县天麻产业开发办公室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委农办主任

主持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王吉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农村合作经济、农村宅基地、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运行、农业统计、农业保险、招商引资、农业政策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面源污染、农产品品牌建设、市场与信息化、科技教育、应急管理、农业安全生产。

分管经管站、质检站、农广校,计划财务股、农业安全监管股。

联系生猪产业、品牌创建。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运转日常事务(档案、保密、信访)、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青妇、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干部出差管理及外出报备)、人才(职称)管理、民族宗教、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扫黑除恶、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三创一整治(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省级美丽县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项目管理、农业固定资产管理、乡村产业、龙头企业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帮扶、一村一品、挂包帮、驻村工作)、物资采购、农办日常事务。

分管局机关办公室、政工人事股、环资办、乡镇企业股、产业办、农办秘书股。

联系茶叶产业。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天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屠宰监管、畜禽检疫、动物卫生监督农业机械化管理、农业综合执法、农资监管、食品安全、一县一业创建。

分管畜牧兽医站、动监所、农机站,养殖业管理股。

联系乌骨鸡、肉牛产业。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世仙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种业、农田水利建设、招投标。

分管种子站,局机关农建办、中药材办。

联系中药材产业。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蒋明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负责种植业、粮食生产、农村能源、耕地地力保护、土地撂荒、大棚房清理、农药和化肥管理、农业防灾减灾、农业气象、防汛抗旱。

分管农技中心、植保站,种植业管理股。

联系蔬菜、油料产业。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

主抓肉牛产业发展。

完成党组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

主抓乌骨鸡产业发展。

完成党组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

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渔政执法、长江禁捕、河长制、双随机一公开、政策法规(普法、依法治县)、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建设。

分管渔政站,局机关政策法规股、政务服务大厅完成党组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代世银  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罗洪副局长,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组织实施无害化卫生公厕、户厕等项目建设。

    四、办公地址

    昭通市盐津县文兴街50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0—6624408   

  负责人:罗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