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
盐津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稳步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定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级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县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行政审批项目,以盐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
9个股室:机关办公室 农办秘书股 乡村振兴办 农业产业化股 农业安全监管股 种植业管理股 养殖业管理股 政工人事股 计划财务股
12个站所:盐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盐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盐津县种子管理站 盐津县植保植检站 盐津县渔业渔政管理站 盐津县畜牧兽医站 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盐津县分校 盐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盐津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盐津县动植物交通检疫站 盐津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盐津县天麻产业开发办公室
三、领导分工
罗 军 党组书记、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主持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唐天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人才工作、干部人事(职称管理)、驻村工作队员管理,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屠宰监管、畜禽检疫、动物卫生监督,农业机械化管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资监管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政工人事股、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机安全监理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何锡元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和脱贫人口增收以及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统筹工作;具体负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督查考评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项目股(衔接资金),数据中心,东西部协作办公室,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罗 洪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农业总产值、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产城人”三篇文章的牵头统筹工作;具体负责发展规划、计划财务、重大项目、农业投资,招商引资,龙头企业培育、品牌建设、市场与信息化,应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防溺水等),农业面源污染(林长制),农田水利建设、招投标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报账审核。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发展规划股、计划财务股、市场信息股、安全监管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农建办。
孙富伦 优势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负责“千万工程”的牵头统筹工作。具体负责全县优势产业发展和乡村产业发展;粮食生产、农村能源、土壤肥料、农膜回收利用,种植业、耕地保护、土地撂荒、“大棚房”清理、农业防灾减灾、农业气象、防汛抗旱;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农业保险,农村宅基地、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环资办(人居办)、优势产业发展中心(中药材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汪著鸿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县委农办日常事务,农业政策研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农办秘书股。
陈自惠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负责机关运转日常事务(档案、保密、信访、物资采购),党建、党风廉政、干部作风、意识形态,工青妇、民族宗教、综治维稳、禁毒防艾、创文创卫,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植保植检、种业、科技教育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局机关办公室,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盐津县分校。
方 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协助何锡元抓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吴 君 党组成员(挂职)
协助何锡元抓好东西部协作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龙 滨 党组成员
协助唐天国抓好畜牧业工作,负责肉牛产业发展。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杜 飞 党组成员
协助孙富伦抓好“千万工程”工作。具体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绿美乡村建设、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渔业渔政、长江禁捕、河长制、“双随机一公开”、政策法规(普法、依法治县)、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渔业渔政管理站、政策法规股。
李江勇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江庶宣 优势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牛寨乡驻村敦厚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不参与分工。
徐成波 优势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林草局挂职副局长,不参与分工。
周旭明 三级调研员
协助何锡元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督查考评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办公地址
昭通市盐津县文兴街50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0—6624408
负责人:陈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