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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乡人民政府

  • 日期: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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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兴隆乡

  

盐津县兴隆乡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一、兴隆乡人民政府内设4个党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及“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承担全乡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2.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全乡基层党组织建设具体工作,研究提出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意见和建议,承担全乡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内关怀帮扶、党内表彰等日常工作,做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监督和服务具体工作,做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做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做好乡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经济发展计划、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等职责。

  4.社会事务办公室。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疫病防控等职责。

  二、兴隆乡人民政府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财政所

  负责乡财政及站所的财务核算。负责总会计工作,如预算、决算、拨款。负责“一事一议”申报、拨款、项目监督、验收。负责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对项目的监督检查、验收报账等。负责票据领用、缴销,主要有行政事业单位款项往来票据等。

  2.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为城乡建设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维护;建筑物外观、户外广告与外观、道路、广场管理,城市给水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房产所有权属登记、核建与发证管理。

  3.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

  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蓄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统计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承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主要职责;做好本乡新农合农民筹款业务培训指导、票据使用管理、参合台账管理、核对、录入、归档,以及《医疗证》填写、核发使用管理,负责政府有关社会事务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5.乡村文化服务中心

  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乡村旅游、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管理云维护等服务性活动

  6.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草拟全乡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乡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乡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漠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承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7.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法律法规和按相关规定赋予或委托乡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外以乡名义开展执法;联动辖区内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派驻(出)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等;承担乡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辖区内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禁渔执法监管等工作;接受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兴隆乡人民政府党政班子成员分工

  罗  艳  乡党委书记

  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彭永熙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罗卓海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乌鸡发展、肉牛发展、招商引资、商会等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人大办,联系产业办、自然资源所。

  对接县人大办、县自然资源局、县乌鸡办、县肉牛办、县投资促进局。

  挂钩联系保宁村。

  周酰入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负责基层党建、人才、干部人事、乡党校、政法、统战、民宗、工商联、政协、司法、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社区戒毒康复、巡察整改、项目及固定资产投资、行政执法、关工委、工会等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扫黑办、政协办、项目办、关工委办。

  对接县政协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党校、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民宗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挂钩联系凤凰村。

  杨  明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专职协助抓政法和基层治理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  俊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负责驻村工作队管理。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县驻村办。

  夏显龙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负责乡纪委、监察室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县纪委监委。

  钟  帆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负责财政、金融、税务、乡村振兴、教育体育、安全生产、市场监管、防震减灾、审计整改、易地搬迁、页岩气等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财政所、乡村振兴办、应急办、食安办、易迁办,联系市场监管所、信用社、中小学。

  对接县财政局(国资局、金融办)、县教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搬迁安置局、县能源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防震减灾局、县税务局、农行盐津支行、县信用联社、邮储银行盐津支行等金融机构,中国人寿盐津支公司、人保财险盐津支公司、平安保险盐津支公司等保险公司。

  挂钩联系大田村。

  熊刚碧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妇联、红十字会、计生、科协、烟草、供销、老年人事业等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宣传办、文化服务中心、计生办,联系乡老体协。

  对接县委宣传部(县委外宣办、县委网信办)、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县计生协会、县社科联、县科协、县供销社、县老体协、县烟草公司。

  挂钩联系大坪村。

  刘镇伍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负责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应急救灾、民兵应急、消防救援、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公路管理、城建、林业、共青团、综合执法、集镇五大秩序整治、爱卫、人居环境提升、“厕所革命”、竹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环保所、城建所、公路管理所、林业站、综合行政执法队、团委办、人居办、爱卫办、消防工作站。

  对接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政研室、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草局、县国有林场、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团县委、县公路分局、县路政管理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县创卫办、县竹产业办、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

  挂钩联系兴隆村。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暂由乡人大主席罗卓海代管)

  负责基层党建、基础党务、组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人事档案、村民活动场所管理、工资审批、干部日常管理及考核、老干、村集体经济,协助开展人才、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基层党建办、集体经济办。

  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集体经济办、县专项机制办)、县委编办。

  邱志云  政府副乡长

  负责民政、社保、医保、残联、卫生健康、避险搬迁、劳动力就业等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民政所、社保所、医保办、残联办、政务大厅,联系卫生院。

  对接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政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残联。

  挂钩联系仁富社区。

  冉朝宇  政府副乡长

  负责机关后勤、机要保密、档案、农业、水利、统计、汛期防汛、工信、气象、乡志、玄武岩、通信保障、电力保障等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党政办、农综站、水务站、统计站,联系供电所。

  对接县委办(县国家保密局)、县政府办、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县党史研究室、县志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农业优势产业发展中心、县气象局、县供电局、电信盐津分公司、移动盐津分公司、联通盐津分公司。

  挂钩联系蒿芝村。

  辛  超  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负责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禁毒、平安创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县公安局。

  邹洪清  兴隆乡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刘镇伍抓好集镇五大秩序整治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刘镇伍挂钩联系兴隆村。

  廖焕友  兴隆乡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茶叶、茶花、蚕桑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钟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协助钟帆挂钩联系大田村。

  周春池  司法所所长

  主持司法所全面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周酰入挂钩联系凤凰村。

  李  亿  市场监管所所长

  主持市场监管所全面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邱志云挂钩联系仁富社区。

  四、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

  盐津县兴隆乡仁富社区振兴街1号。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6

  联系电话:0870-3031640

  传真:0870-3031633

  负责人:彭永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