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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井镇人民政府

  • 日期: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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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盐井镇人民政府

  一、机关内设机构情况

盐井镇行政机构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5个办公室。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及“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承担镇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意见和建议,承担全镇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内关怀帮扶、党内表彰等日常工作,做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监督和服务具体工作,做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做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做好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经济发展计划、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等职责。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疫病防控等职责。

(五)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拟订镇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镇乡村振兴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监督检查乡村振兴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镇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数据统计、录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协调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情况。

盐井镇设置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乡村文化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盐津县综合执法盐井分局等事业单位。

(一)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统计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乡村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乡村旅游、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三)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园林绿化、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城镇公用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五)财政所。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惠民政策)资金收支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管,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宣传;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违反财经纪律的查处工作;建立健全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和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机制;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账乡监”等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效益监管。

(六)盐津县综合执法盐井分局。负责全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全镇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依法行使以下行政处罚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1.依法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习惯犯罪处罚权;

3.依法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4.依法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5.依法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6.依法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7.依法行使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8.依法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9.依法行使发展改革(不含价格)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依法行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

三、领导分工情况

唐开云  县委常委、镇党委书记

领导并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

挂钩芭蕉村。

傅  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并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招商引资工作。

李庆波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水田新区建设、征地拆迁、电力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人大办、征拆办、供电所。联系县人大、县城建管委、县供电局。

挂钩水田村、花田社区、团结社区、永安社区。

李顺伦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统战委员(兼)

协助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政协、机要保密、深化改革、人事管理、驻村工作队管理、集体经济、工会、关心下一代、统战、民族宗教、政法综治、禁毒、铁路护路、行政执法监督、司法、教育体育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党政办、组织办、工会、综治办、司法所、镇中心校。联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政法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政策研究室、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总工会、县关工委、县联席办、县普法办、县政协、县工商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教体局、各中小学、幼儿园。

挂钩仁和村、文兴社区、水井社区。

查  豪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信访办,联系县信访局。

挂黄桷社区。

李代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镇长抓好审计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投融资、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应急办、财政所、公路管理所、自然资源所、城建所。联系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县防震减灾局、县财政局、县人行、县农行、县信用社、县邮储银行。

挂钩椒子村。

林羽翼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负责组织人事、人才、档案管理、老干部、妇联工作。协助李顺伦同志负责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党建办、妇联。联系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妇联、县委编办、县委党校。

挂钩黎山村。

刘中正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纪委办。联系县纪委。

唐万洪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协助书记抓好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宣传、新闻出版、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气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文化站、宣传办、社保所、合管办。联系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联、县社科联、县科协、县气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挂钩花包村、柏树村、老街社区。

罗申云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协助李顺伦同志负责政法综治、行政执法监督、司法、禁毒、铁路护路、社会稳定、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盐井镇派出所全面工作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顾富浩  副镇长(挂职)

负责民政、残联、计划生育、卫生健康、红十字会、团委、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供销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民政所、计生办、镇卫生院、市场监管所。联系县卫健局(中医药管理局、防治艾滋病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各民营和私立医院、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团县委、县供销社。

挂钩桃子村。

王太璐  副镇长

负责乡村振兴(含项目建设)、统计、环保、环卫、创卫、工业信息技术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乡村振兴办、统计站、环卫站、环保所、创卫办。联系县乡村振兴局、县统计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中小企业局、无线电管理办)、通讯(电信、联通、移动)、县发改局、昭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盐津分局。

挂钩高桥村、坪街社区。

刘  义 副镇长

负责农业农村及产业发展、林业和草原、水务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农综站、林业站、水务站。联系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优势产业发展中心、县牛产业办、县乌鸡产业办、县竹产业办、县林草局、县水务局。

挂钩长沟村。

挂钩各党政班子成员按分工相应履职,同时履行好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和管行业管安全职责。各挂钩村(社区)联系领导,是该村(社区)所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村(社区)的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领导是各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协调各挂钩村(社区)联系领导抓好分管领域工作。

盐井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为:

唐开云—傅  玺,

李庆波—李代辉,

李顺伦—林羽翼—罗申云,

查豪—刘中正—唐万洪,

王太璐—刘  义—顾富浩。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

    盐津县盐井镇县大街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0

    联系电话:0870-3035912,传真:0870-3035912

    负责人:傅  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