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投资促进局是盐津县人民政府直属财政全额预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投资促进和开放合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起草拟 订实施我县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和规划。
(二)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招商项目的拟订、包装、储备、宣传、推介和招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洽谈、合同拟定、签约、项目实施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三)负责客商来盐津投资考察相关服务工作及县领导率团外出招商考察的方案制定、综合协调、项目跟进等服务工作。受理并协调处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
(四)负责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程服务;负责组织协调县领导交办的大型招商活动及重要招商会议的后勤接待工作。
(五)负责牵头制定全县外来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服务工作制度,负责发布投资促进政策及重要招商引资信息,开展投资促进宣传;负责县内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强化服务职能、改善投资环境。
(六)开展招商引资的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管理;负责牵头制定全县外来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服务工作制度;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强化服务职能、改善投资环境;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
(二) 经济合作股。负责做好招商项目的拟订、包装储备工作;负责组织各类招商治谈、外出考察、集中签约等活动;负责客商来盐津投资考察相关服务工作及县领导率团外出招商考察的方案制定、综合协调、项目跟进等服务工作,
(三) 规划统计股。负责起草拟订实施我县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和规划;负责发布招商引资政策及重要招商引资信息;负责开展招商引资的调查研究;负责招商引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考核、督导工作。
三、领导分工
陈 俊 党组书记
负责盐津县投资促进局(县投资服务中心)党组全面工作。
欧国飞 局 长
主持盐津县投资促进局(县投资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秦 宇 副局长
协助局长做好法治建设、爱国卫生、财务、公车管理等工作;协助书记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人才、妇联、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
王 莎 副局长
协助局长做好招商引资企业的洽谈、签约、项目实施、协调服务、资产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经济合作股。
郭友兴 副主任
协助局长做好招商引资项目收集、拟订、包装、储备、宣传、推介、全面深化改革、物资采购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规划统计股。
刘 俊 副主任
协助局长做好挂钩帮扶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协助书记做好工会等工作;完成驻村工作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关雄 副主任
县委驻浙党工委书记,负责盐津县驻浙江党工委外出招商小分队工作。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新村街96号(原国税局大楼二楼、三楼)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0
联系电话:0870-6636062
负责人:欧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