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柿子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一、内设机构
柿子镇人民政府内设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及“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承担全镇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全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意见和建议,承担全镇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内关怀帮扶、党内表彰等日常工作,做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监督和服务具体工作,做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做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做好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等职责。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疫病防控等职责。
(五)扶贫开发办公室。拟订全镇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镇扶贫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监督检查扶贫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全镇有关扶贫工作的数据统计、录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指导督促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 、柿子镇人民政府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统计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乡村文化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乡村旅游、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三)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园林绿化、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城镇公用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五)扶贫工作站。承办扶贫政策措施的宣传、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调整、扶贫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等服务性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致贫原因,帮助贫困村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引导贫困村、贫困户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
(六)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惠民政策)资金收支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管,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宣传;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违反财经纪律的查处工作;建立健全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和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机制;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账乡监”等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效益监管。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法律法规和按相关规定赋予或委托镇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外以镇名义开展执法;联动辖区内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派驻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等;承担镇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辖区内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禁渔执法监管等工作;接受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分工
黄 杰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刘 浏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付昱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候选人
主持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协助镇长负责乡村振兴、肉牛产业工作。分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联系县乡村振兴局、县肉牛办,挂钩联系水银村。
黄光强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协助书记负责党建、组织、人才、干部人事、政法(公安、司法、信访)、社区戒毒康复、综治维稳、扫黑除恶、铁路护路、政协、老干、深化改革、工会、统战、民族宗教、共青团、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协助镇长负责乌鸡产业、依法行政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兼任镇联合工会主席、政协联络组组长。分管综治办、信访办。联系公安局(镇派出所)、司法局(镇司法所)、信访局、柿子法庭、统战部(民宗局)、老干局、县乌鸡办、县总工会、县委党校、政策研究室、深改办、团县委、关工委,挂钩联系太平村。
段荣财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协助书记负责武装工作,协助镇长负责卫健(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医疗机构)、计生、防艾、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教育、交通、生态环保、渝昆高铁建设服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市场监督管理所、环保所、公路管理所、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卫健局(柿子镇卫生院、各民营医院)、中医药管理局、防治艾滋病局、疾控中心、计生协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交运局、“一站一网”指挥部、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中心校、中学,挂钩联系新生村。
廖焕均 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镇长负责财税、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电力、自然资源、集镇管理、城建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应急办、财政所、自然资源所、城建所、城监中队、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联系财政局、住建局、金融办、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防震减灾局、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盐津分行、邮政储蓄所、供电局(柿子供电所)、老体协、税务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挂钩联系白水社区。
王 琴 副镇长
协助镇长负责农业农村(农业、林业、水务、统计、供销、气象、烟草、保险、竹产业)、爱国卫生运动、人居环境提升、竹产业融合发展等工作,协助付昱彰同志负责肉牛产业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水管站、统计站、林业站、农综站、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联系产业办、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水务局、统计局、供销社、人居办、气象局、烟草公司、保险公司,挂钩联系柿子村。
刘 勇 副镇长
协助镇长负责政务服务、工业信息和商务科技、招商引资、民政、残联、殡葬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劳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协助镇长负责项目管理、采购招标、发展改革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新合办、民政所、政务大厅、劳保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兼任为民服务中心主任。联系县发改局、政务局、工信局、投资服务中心、科协、民政局、残联、医保局、人社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挂钩联系中坪村。
邓 浪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并负责镇纪委、监察室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党党风廉政建设设工作。
林 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负责基础党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人事档案、工资审批、驻村工作队管理、4+2工作、干部日常考核、双提升工作、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协助黄光强同志开展党建、组织、人才、干部人事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基层党建办。联系红十字会、县委编办,挂钩联系三河村。
陶友灵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协助书记负责意识形态、内保、文旅、宣传、机关效能、新闻出版、网络安全、外事工作、文联、妇联、妇儿工委,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党政办(保密、档案、镇志、外事)、宣传办、乡村文化服务中心。联系宣传部、融媒体中心、保密局、档案局、县志办、文旅局、机要局、文明办、新闻出版局、社科联、县文联、县妇联、文产办,挂钩联系水平村。
谢东林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禁毒、消防、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柿子交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分管交安办。
朱加云 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镇长负责工业经济发展建设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工业园区,挂钩联系岔河村。
朱 飞 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镇长负责镇域范围重点工作任务征地拆迁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曾 华 三级主任科员
协助镇长负责审计工作,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审计局。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
盐津县柿子镇钥匙田37号(柿子镇政府二楼)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2
联系电话:0870-3033696,传真:0870-3031522
负责人:刘 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