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盐津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负责盐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信息可参见《盐津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盐津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ztyj.gov.cn)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县政府办公室、县档案馆查阅。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1.县政府领导及分工;
2.县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3.县政府及县政府办依法公开的政府文件;
4.县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5.县政府重点工作;
6.县政府工作报告;
7.盐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8.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9.盐津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信息;
10.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11.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12.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如下:
1.盐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tyj.gov.cn);
2.盐津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盐津县黄葛槽新区广场黄金水岸一期1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联系电话:0870-6636202)
3.盐津县图书馆(地址:盐津县盐井镇文兴街,电话:0870-3033523,开馆时间:8:30—20:30)
4.盐津县档案馆(地址:盐津县盐井镇县大街243号,电话:0870—3033680,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盐津县黄桷槽新区政通路14号)
联系电话:0870-6631608
传真号码:0870-3031918
邮政编码:657500
邮箱:yjxzwgkg@126.com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网上申请:申请人进入云南省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平台(点击此处跳转),在线填写《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一)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负责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盐津县黄桷槽新区政通路14号
邮政编码:657500
联系电话:0870—3031911
邮箱:yjxzwgkg@126.com
(二)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负责受理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盐津县黄桷槽新区政通路14号
邮政编码:657500
联系电话:0870—3031911
邮箱:yjxzwgkg@126.com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滇公网安备 5306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