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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雁乡

  • 日期: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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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人民政府

一、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乡、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乡工作。研究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乡乡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乡各族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乡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乡人大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乡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协助乡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和处理管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的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对党员、国家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
    5、经常了解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国家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
    6、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党委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五、内设机构及各站所职能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部交办的日常工作和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情况综合、文秘事务、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财政所

  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负责乡镇各站所财务代管和服务、监督管理、统发工资的工作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工作;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组织实施好群众参与式预算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扶贫办公室

  负责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及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工作;负责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审验;负责扶贫资金的办理、发放、监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管理综治维稳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负责来信来访、司法调解、处置突发事件、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本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文明创建工作。

  (五)农综站

  主要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动物防疫、畜牧水产、农业机械、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林业站

  负责林业资源的监督管理,林权纠纷处理;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科学技术服务,做好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七)水务站

   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库塘坝综合治理、沟渠政治、农村安全饮水、水资源管理、小流域治理及水土保持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涉水事物的监督与管理。

  (八)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宣传教育;负责卫生和计生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卫生监督、免疫规划、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农村卫生等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负责辖区内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信息统计;负责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工作;负责对村级卫生、计生工作人员的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

  (九)民政所

  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负责民政优抚、社会救助、慈善、残疾人等社会工作。

  (十)劳保所

  承担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乡国土所

  宣传和执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行政管理法规、方针和政策;受上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委托,编制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划定、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据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和复垦开发;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土地有偿使用工作;按照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实行以证管地;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检查监督本区域内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十二)安监站

  负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根据委托权限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十三)文化站

  负责乡村文化宣传和文化、旅游事业建设、农村广播影视管理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镇内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和文物市场。

  (十四)司法所

  负责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十五)新合办

  认真执行新农合的有关政策,负责新农合具体业务工作,如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农民参合资金的收缴、参合信息的管理、新农合费用报销的审核、日常事务的管理、乡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1. 乡城建所

  制定村、社区建设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指导各村社区服务站开展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审核真实性与合法性,制定街道关于信息建设规划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社区居委会办公及活动用房的场地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乡范围内房屋、厂房等建筑物的规划、批复、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服务。

  (十七)武装部

  负责本乡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负责全乡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工作、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协同预备役部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军烈属的优扶工作。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武装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组织办

  负责做好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谋划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组织部门和乡党委关于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基层党建责任目标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谋划提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做好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干部的教育管理等工作。

  (十九)宣传办

  负责全乡的宣传工作,制订宣传思想工作计划,抓好协调、检查、落实,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镇党委的重要决策。协助乡党委研究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状态,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问题、新特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按上级要求,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做好镇内外的宣传舆论工作,做好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的宣传和管理工作。逢全镇重大活动、节日、纪念日做好活动准备工作;对外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联系,负责各类新闻媒体对中和镇采访报道的管理和对外宣传稿件的审查工作。及时做好每年全镇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和有关宣传材料的征订与分发工作。不断加强宣传部门的自身建设。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联系方式

  1.单位地址: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落雁乡及第社区新街100号。

  2.联系电话:0870—695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