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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盐津老县城和黄葛槽停车秩序的通告

  • 日期: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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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盐津融媒

为进一步规范盐津县老县城和黄葛槽街道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解决交通拥堵和停车秩序混乱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进一步规范老县城和黄葛槽停车秩序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时、限路段停放区域

1.康源路:康源路(起点:下场口,终点:公路管理局)起点至终点靠道路西侧单排有序停放,车头朝南(公路局方向)。

2.允许停放时间:18:00-08:00。且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各类车辆。


二、禁止停车区域

1.老县城:县大街、洞天街、新建街、老街、坪街、文兴街、水井街。

2.黄葛槽新区:政通路、津民路、文远路、河堤路、双虹路。


三、相关要求

1.不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允许车辆限时停放的时段和路段违法停放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2.本通告自发布施行之日起,实施时间为三个月。若交通标识、标线、标牌设置完善后,限时、限路段停放区域有调整的,将按照交通标识、标线、标牌等进行规范停放。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盐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