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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七巡察组向盐津县纪委监委反馈巡察情况

  • 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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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盐津融媒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11月21日,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向盐津县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情况。会前,向盐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情况。会上,市委巡察组组长李成全向盐津县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盐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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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全在反馈时指出,盐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县域内有效落实;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严肃查办了欧国勋、廖代江等典型案件;廉政教育出新,违纪人员现身说纪说法,拍摄推送廉洁文化视频;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在2022年、2023年全市纪委监委综合考核、案件质量评查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巡视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整改监督不到位。 自身问题整改不到位,监督责任扛得不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落差。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不深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彻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不到位;履行主责主业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监督专责有差距,对“一把手”监督不到位,惩治腐败力度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效不明显,作风建设不够深入,持续纠治“四风”不严;委机关自身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短板。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空,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盲区,执行纪检监察工作规则规定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委机关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有差距。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抓党建工作力度不足。

李成全组长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职责使命。二是加强惩治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三是强化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四是扛实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李成全组长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盐津县纪委监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班子要坚决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抓好问题整改。要杜绝“过关”思想,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挖根源、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推动整改落实。要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建立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把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盐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这次提级巡察是对盐津县纪委监委各项工作的“政治体检”,将坚决正视反馈问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推托,坚决做到即知即改。一是坚定立场,全盘认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二是严肃纪律,强化担当,以坚如磐石的决心保障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的责任链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三是转化成果,巩固提升,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坚决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秉持问题导向的原则,举一反三,弘扬钉钉子精神,将好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盐津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七巡察组有关人员,盐津县纪委监委机关、各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各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会议。